对未来供水的预测, 关键是工程供水量(WIS)部分。其计算主要考虑三个制约。即:①未来水资源条件;②一定水平年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财政对工程开发的可能; ③一定水平年的需水要求。估算中, 应根据区域内各水平年已建和计划兴建的各类工程分项进行。原则上一些大、中型蓄、引、提、调工程应按其具体布局和规模逐一计算确定。面上的小型工程由于数量较多, 又缺少实测资料, 通常只能通过调查或采取某些简化方法分析拟定。对区域内总供水量的预测, 需要在分单元计算的基础上, 从上游到下游进行综合汇总。综合时, 要考虑发电与灌溉、航运等其它用水的相互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