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苏联,把“国家水资源登记”和“国家水册”作为国家的水资源评价,与美国水资源评价相比,范围较窄,有关社会经济方面的评价内容较少。
1970年,前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苏联及加盟共和国水法准则》的立法,组织进行水资源登记工作、用水的计划与检查工作,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了实施这项法令,苏联部长会议决议进行国家水资源登记和国家水册工作。
自1978年开始实施国家水资源登记,其内容包括:地表水及地下水数量、质量的测验和初步统计,用水量检查,分流引水量及回归水水量,水质的测验和初步统计,向用户提供初步统计的资料成果。
其中地表水资源及其质量的登记内容有:(1)各种水体;(2)江河、湖泊、水库及海的入流量、水质的特征值;(3)湖泊、冰川及积雪的储水量的测定;(4)地表水各项水文要素及水质的观测。
地下水资源登记是以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为基础,一般取自观测井和水文地质剖面。用水量登记包括所有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对引水量、回归水量的经常性观测。
在前苏联,把国家水册作为统计综合国家水资源的主要形式。国家水册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国家水资源最完整、系统的资料储备,并向有关用户提供这些资料。水册主要是以“国家水资源登记”的资料为基础的,它所遵循的主要原则是:包括各类水及水体,不仅包括水文资料,还有影响水资源形成的水文气象资料,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对水资源资料的需要。按照统一的系统进行国家水册编制工作,是从1978年开始的,此前,前苏联于1931—1940年第一次编制水册,内容只包括水位资料和水文年鉴。在1960—1973年,第二次编制了“苏联水册”,包括三个独立的系列:水文研究状况,主要水文特征值,及科学参考专著《苏联地表水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