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政办发〔2009〕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但是,受汶川大地震影响,部分地方中小学校舍危房面积大量增加,存在较多C级和D级危房;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和早期“普九”建设的校舍,安全问题更是突出;相当部分的中小学校舍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标准和要求;已经修缮改造的校舍,仍有一部分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严重威胁师生生命安全。鉴于此,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最近先后发出通知,就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抢抓中省决策机遇,精心组织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是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大举措;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战略部署;是依法履行政府责任、贯彻《防震减灾法》的具体行动;是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拉动国内需求的有效措施。为有序推进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