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规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下简称“项目稳评工作”),实现规范化、流程化操作,提高稳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效防控社会稳定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发改委、省委维稳办关于印发<加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陕发改项目〔2012〕1749号)和《市发改委、市委维稳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汉发改投资〔2013〕154号),结合汉中实际情况,就全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