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机关文明单位建设、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治安保卫、接待工作;负责管理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综合协调为民办实事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工程资金的分配与调度;负责行内统计工作。
(三)政工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宣传思想教育、政治理论等工作;负责本机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审核呈报、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业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局属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负责统战方面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局机关工、青、妇开展两个文明建设活动;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四)业务管理股
贯彻执行住房与城镇建设和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市政建设、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监察执法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协调。
(五)法制股
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组织拟订本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办法;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维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