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照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将27项指标分解到市直有关部门,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全市创模工作进行指导、督办,通报创模进展情况。
(二)加强宣传,全民参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新闻网整体联动,用固定的版面和栏目,围绕创模进行集中宣传。乡镇场办事处、相关部门在公共场所采用标语、宣传栏、广告等形式进行宣传。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和其它重要活动,营造全民“创模”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投入、克难攻坚。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将创模工作经费列入预算,重点安排,合理使用。加大环境能力建设力度,统筹安排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项目资金,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领导,上下联动。建立“市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汉川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督办协调、技术指导、宣传教育和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专班,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将创模指标纳入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离任审计范围,将“创模”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与评优创先挂钩。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地方、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干部提拔任用和评优创先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在“创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