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是汕尾市经信委直属单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无线电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二)按权限实施无线电管理:根据国家、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的频率、呼号规划和使用 规定,审查、审批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指配频率、呼号,核发无线电台 (站)执照或使用证书,并报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审核辖区内研制、生产、进 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和型号;查处辖区内的无线电管理的违 法、违章行为,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监测无线电波信号,检测无线电发射设备 的技术指标;
(三)负责无线电管理收费,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承担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