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实施细则以及相应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和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及勘察设计咨询业改革的指导工作;
2、负责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工程造价等技术人员执(从)业资格、试验等单位资质管理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3、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的考核、认证工作;
4、负责市直建筑工程合同审查、施工许可证发放、施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工作;
5、负责发布全市施工企业工程收费证书和对工程收费类别进行确认,价格信息搜集、整理竣工的工程造价资料;
6、负责外省市进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检测等单位备案管理及全市建筑劳务输出工作;
7、负责推进建筑科技进步及文明行风建设;负责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8、负责宣传贯彻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有关政策法规;负责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发展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墙改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新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工作。
9、负责市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获荣誉
2021年10月,被拟表彰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