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土地处理系统在某种意义上源于传统的污水灌溉,但不等于污水灌溉,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目的不同。传统污水灌溉是一项农田水利工程,其主要目的是利用污水提高作物产量,用水则“灌”,不用则“放”。而土地处理是一项污水处理工程,应能终年连续运行。
(2)负荷控制不同。传统的污水灌溉把污水作为水肥资源加以利用,只注意水“肥”和水“量”,按不同作物的不同季节对水的需要来确定灌水时间与灌溉定额。而土地处理则重视污水处理效果,按单位面积污染负荷及其对有机物的降解容量来确定水力负荷。
(3)生态结构不同。传统污水灌溉中的污水是服务于作物的,通常单一种植。而土地处理通常设计成多样化种植的生态结构,以便针对不同作物对有机物的降解能力,在不同种植单元上进行水力负荷的有效分配,保证系统在最佳状态下连续运行。
(4)处理后出水的出路有差别。传统污水灌溉后的出水通常放流河系。而土地处理后的出水,可放流河系,也可作为中水资源再生重复利用,如注入地下、浇灌绿地、冲洗厕所等。通常快速渗滤系统再生水的回收率可达80%,慢速渗滤系统可达30%,地下渗滤系统达70%。关键是应保证土地处理系统的稳定、正常运行,以获得良好的净化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