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故城县文物保管所:
庆林寺塔保护修缮工程已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2009年文物保护专项补助项目。为确保该项目规范、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完善庆林寺塔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二、修缮方案批准后,尽快制定庆林寺塔保护修缮工程施工计划,报我局文物保护处,及时完成开工手续。
三、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施工组织程序,请依法公开招标,选定具有文物保护工程一级施工(文物建筑)资质的单位承担本项工程的施工任务。
四、国家文物局对该项目补助经费80万元,具体拨付事宜请与当地财政部门联系。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