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全文
张家口市文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宣化古城墙西北角楼修复工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宣化古城墙西北角楼城台、马道、相邻城墙进行加固、维修。
二、原则同意恢复古城墙西北角楼,但设计方案应在以下方面进行修改、完善:
1、角楼的复原设计应进一步考证、研究,同时考虑地域特征。
2、方案所报角楼的设计风格为典型的清代官式做法,与说明中角楼建于明宣德年间的考证结论联系不密切。
3、补充角楼设计的依据。设计中将现存南城门楼作为西北角楼的复原依据之一,应说明南门楼的建筑年代和形象依据(照片或图纸等)。
三、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对西北角楼设计方案进一步补充、完善,报我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请你局继续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的监督、指导。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宣化古城墙西北角楼城台、马道、相邻城墙进行加固、维修工程的实施,做好文物保护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
此复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