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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资格成立程序

2022/07/16105 作者:佚名
导读:《民法通则》第五十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民法通则》第五十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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