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得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查批准。这意味着泸州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正式诞生,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是2015年12月3日泸州拥有地方立法权后率先着手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近年来,随着泸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违法建设行为也日渐突出,加盖楼层、挖地下室、非法抢建房屋、侵占公共绿地、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时有出现。
为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将违法建设通过法制化的方式加以治理,制定违法建设治理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2016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的立法调研,经过深入调研形成《条例(草案)》,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论证协商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使《条例》能够集中民智、体现民意,以切实提高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该《条例》也成为我省21个市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在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方面的首部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