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政办室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公文收发处理、交通政务信息、文书档案、信访和机关值班工作;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工作报告、综合性材料;负责上级及局重要决策、批示的督促检查工作;做好公章管理和使用;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机关后勤、车辆管理、来客接待等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管理工作;承办党风廉政、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事务;负责干部职工配需及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政治思想宣传工作,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以及局属单位的年终考核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统计、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
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制度和办法,负责交通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及内审工作;编制交通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建设和管理交通财会信息网络系统;组织交通行业各项财务会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做好全局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财产保值增值;负责机关财务和指导交通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系统各单位各项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公路管理股
负责组织公路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研究,执行国家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执行公路、运输发展的的战略规划,编制交通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公路行业产业政策、投融资政策及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的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国家投资及利用外资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公路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审核、监督,实施交通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和工程质量;实施重点交通项目、工程管理及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审查工程项目立项设计及概预算,组织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负责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及施工安全;组织实施公路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攻关。拟定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建议计划,组织检查、考核养护计划的执行和养护质量考核评定,安排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负责公路水毁的预防和抢修。负责公路基础设施养护及路政的行业管理;审核公路灾害防治;负责宣传、贯彻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保护全县所辖公路附属设施和公路路政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四)运输管理股
负责编制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战略、规划;负责行业法规、规章及有关专业标准的执行;负责道路运政执法监督检查及交通事案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综合协调道路运输行业中的关系,审批线路、控制运力,指导运输结构的调整、维护公平竞争的运输秩序;负责城乡客货运输管理;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出租车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出租车辆的规划、调控、审批等行业管理;负责运输行业信息收集整理、发布;负责汽车站点建设的规划、调研论证、立项审查工作;宏观管理交通运输企业;指导、协调、监督和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治超工作;负责承办交通战备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组、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