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访、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协调及督办工作;负责宣传推介、文明创建、工青妇、综治维稳等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基层党组织建设、人事劳资、职称考评、考核、教育培训、老干、关协、统战、武装、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
承担局机关财务日常工作。负责编制本级水务部门资金收支计划,组织指导局属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监督管理和指导水务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的运行使用;负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集中核算;负责市承办的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内部审计、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国债资金的审计等。
(四)法规安监科
拟订全市水务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水行政许可,负责水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监督、考核及证件管理;指导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宣传有关水法律、法规及本系统的普法工作;承担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水务工程的安全监管,参与重大水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五)规划建设与工程管理科
组织拟订全市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水务建设项目规划前期工作;审批市规划规模内涉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全市水务建设管理责任;拟订水务工程建设管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协调工作;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工程项目验收评估。负责拟订全市水利建设年度计划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灌溉用水、农业节水及水务行业的供发电工作;负责基层水利工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监督管理水利工程设施的维护、维修;组织指导地方电网、电站、机电排灌等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水务经济工作;参与水价管理与改革。
(六)给排水管理科
组织编制城乡用水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城乡供水工作;对全市城乡供水经营、安全用水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城镇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和中水利用的行业管理;拟订全市城镇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和中水利用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编制排水管网的建设规划工作;审核湖库、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监督管理公共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和中水利用设施的维护和安全运行;指导排水行业水质检测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费的统筹。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