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内容
长沙市统计局:
今年10月31日,贵局对我市近三年的统计工作进行了巡查,并形成了《长沙市统计局关于对浏阳市统计工作的巡查意见》(长统巡查[2014]3号)文件。文件收悉后,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仔细查摆原因,逐条逐项对照检查。一致认为:巡查工作建议,对于我局查缺补漏、整改提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都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和警示作用。对做得好的方面将继续保持发扬,并对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整改:
一、强化统计基层基础
加强基层统计力量,维护统计队伍的稳定,确保乡镇、企业按照《统计法实施细则》和《统计法》的要求,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认真执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统计人员在职教育工作。加强对统计数据管理,确保有关经济主管部门充实统计力量,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定期与统计部门召开数据联席评估分析会议,做到信息共享。
二、提升统计执法水平
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将统计执法与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强部门统计调查管理、加强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统计执法融入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转变执法方式,全面加强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惩处的监管思路,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等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努力探索多种多样的教育、预防、服务、管理、惩处和整改等手段,使执法效果达到最大化。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争取人大、纪检、监察、法制、司法等机关的大力支持,提高统计执法的权威性;加强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配合,联合开展对特定行业,特定的企业的检查活动,发挥部门统计的作用。
三、细化数据质量管理
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责任意识,加强对联网直报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特别做好新增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联网直报单位原始记录的收集和管理,加强对直报单位统计台账的指导和检查,指导直报单位按照要求建立和填写台账、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制度,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