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利完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形成了一批浙江样板和浙江经验。
“住有所居”迈出新步伐。“十三五”期间,我省商品住宅销售面积超过3.9亿平方米,近400万户家庭通过购买商品房改善了居住条件。住房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23.9%,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116.9万套,提前完成国务院棚改新三年攻坚计划,温州、绍兴先后成为国务院棚改激励支持地级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015个,惠及居民43.5万户。城镇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实现全覆盖,预防面积达112334万平方米。公积金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累计归集资金7033亿元,支持住房等消费8885亿元。
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全省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2020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1%,高于全国平均约10个百分点,比“十二五”末提高了5.2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增量连续3年全国第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53.5%,城乡差距一直保持全国最小。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水平显著提高,都市区和大中城市建设人本化与生态化、辐射力与承载力持续增强,美丽县城实现功能与品质同步提升,提前完成1191个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成为全国唯一对小城镇进行全面、彻底、全域环境整治的省份,全面启动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
人居环境呈现新面貌。中心工作持续见效,“千万工程”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边三化”等专项行动长效推进。设计水平持续提升,出台《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浙江省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杭州、宁波、温州等地总体城市设计成效显著,村庄设计全面开展。环境设施持续健全,全省累计建成城乡绿道1.5万余公里,在国家新闻发布会上推介浙江经验,新增绿地2万公顷,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达14.2平方米,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基本实现全覆盖,创成比例全国第一。历史文化保护为“文化浙江”增添亮色,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数量均为全国第一,636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位居全国第四。开展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1477个,11镇34村列入全国美丽宜居村镇示范。
建造能力获得新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2020年建筑业总产值达2.09万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5.9%。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26%,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重达到97%。勘察设计领域提质增效,2020年勘察设计企业年营业收入达3500亿元,成为创新创意产业新增长点。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跃上新台阶。设施布局实现全面覆盖,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燃气普及率和供水普及率均达10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9.03%,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一级A提标改造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6.89%,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7.8公里/平方公里,各设区市城市主城区停车位新增73.4万个。设施建设新理念与新技术超前应用,城镇生活垃圾处置结构不断优化,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大幅度提升,全省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率先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地下综合管廊新开工244公里,形成廊体159公里,设区市建成区面积的25%、县级市建成区面积的20%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制定《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和《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修改有关法规、规章17件次。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全省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编制和实施了个人与企业“一件事”清单等“六张清单”,对1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作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唯一的试点省,建成和运行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施工图数字化联审、“竣工测验合一”等改革经验被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在全国推广。数字赋能城市管理,“城市大脑”在城市管理领域实现创新应用和深度融合,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数字城管平台全部建成。国际合作项目有序推进,世行贷款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获世界银行“高度满意”评级和“可持续发展领域副行长团队奖”,埃塞俄比亚供水等“一带一路”工程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推进行业数字化转型,省本级基础资源体系、数据共享支撑体系、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建成建筑业、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城乡房屋安全等多个行业监管应用体系,推进全省建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证通办、智能秒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接入政务服务2.0上线应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6大类25项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其中7项约束性指标和18项预期性指标全部顺利完成。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要指标完成度好于预期。
表1 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三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
指 标 |
2015年 |
规划目标 |
完成情况 |
属性 |
||
2020年 |
累计 |
2020年 |
累计 |
||||
城镇化水平 |
1. 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 |
65.8 |
70左右 |
— |
71 |
— |
约束性 |
2. 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 |
42.2 |
46左右 |
— |
53.5 |
— |
约束性 |
|
3. 全省都市区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 |
— |
70 |
— |
87 |
— |
预期性 |
|
4. 城市设计和村庄设计工作开展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 |
预期性 |
|
城市 功能 |
5. 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 |
91.33 |
95 |
— |
97 |
— |
预期性 |
6. 设区市和县级市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的建成区面积比例(%) |
— |
设区市25%以上,县级市20%以上 |
— |
设区市25%,县级市20% |
— |
预期性 |
|
7. 全省城市地下空间新增竣工验收面积(万平方米) |
— |
— |
[>5000] |
— |
[7300] |
预期性 |
|
8. 县级以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长度(公里) |
— |
— |
[>150] |
— |
[159] |
预期性 |
|
9. 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
— |
7.8 |
— |
7.8 |
— |
预期性 |
|
10. 城市使用天然气比例(%) |
— |
60 |
— |
64 |
— |
预期性 |
|
人居 环境 |
11. 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万套) |
22.6 |
— |
[80] |
— |
[116.9] |
约束性 |
12. 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
23.54(口径调整前) |
23(口径调整后) |
— |
23.9(口径调整后) |
— |
约束性 |
|
13. 全省累计启动实施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数量(个) |
747 |
— |
[1300] |
— |
[1477] |
预期性 |
|
14. 全省传统村落申报数量(个) |
176 |
— |
[1000] |
— |
[省级636个,国家级636个] |
预期性 |
|
15. 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个) |
— |
— |
[900] |
— |
[1191] |
预期性 |
|
建设 产业 |
16. 设计企业产值提升(家) |
— |
产业超亿元企业 100家以上,其中超10亿元10家以上 |
— |
超亿元企业 121家,其中超10亿元12家 |
— |
预期性 |
17. 年住房消费(亿元) |
— |
4000 |
— |
17145 |
— |
预期性 |
|
18. 全省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 |
6.0 |
5.5 |
— |
5.9 |
— |
预期性 |
|
19.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6 |
30 |
— |
30.26 |
— |
预期性 |
|
20. 全省绿色建筑新开工面积(亿平方米) |
— |
— |
[6] |
— |
[8.3] |
预期性 |
|
21. 可再生能源占建筑领域消费比重(%) |
— |
>10 |
— |
11 |
— |
约束性 |
|
人文 特色 |
22. 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
36.59 |
38 |
— |
38 |
— |
约束性 |
23. 全省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13.20 |
13.5 |
— |
14.2 |
— |
约束性 |
|
24. 全省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率 (%) |
— |
50 |
— |
75 |
— |
预期性 |
|
建设 管理 |
25.建成区智慧城管覆盖率(%) |
— |
80 |
— |
90 |
— |
预期性 |
注:(1)2020 年数值均为初步统计数。
(2)[ ]为五年累计数。
“十四五”到2035年,我省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进入了新发展阶段。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势不可挡,“万物互联”的数字化时代来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经济陷入低迷期。我国发展仍处在重要战略期。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我省面临诸多新机遇新挑战。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新经济快速发展注入新活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红利加快转化为新动能,省域发展一体化与城乡融合的趋势显现,城市开发建设由增量建设为主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为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活力城市等发展带来契机,人口老龄化和社会转型趋势显著,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频发,碳达峰和碳中和带来新挑战,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住有所居”方面,部分地区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尚不到位,城市地价房价联动机制尚未健全,大城市住房供需矛盾紧张问题仍未缓解;住房保障体系有待完善,新市民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和监管有待加强,支持政策还需各方面研究落实。二是在城市建设方面,都市区、中心城市能级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待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足,出行难、停车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城市建设“重地上、轻地下”,地下管线建设标准不高,内涝防治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一些老旧小区环境和设施不能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三是在乡村人居环境方面,乡村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对标现代化要求农村基础设施质量有待提升,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设计、建设质量不高,维护能力不足等问题。四是在建筑业发展方面,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质量有待提升,建筑工业化产业链还未有效整合,规模化效应尚未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亟待提高,“走出去”能力有待突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人才供给与行业发展需求仍不匹配;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有待完善,监管力量与建设规模不相适应。五是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建设领域应用系统众多,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均衡;数据功能单一、联动性不强,历史数据质量不高,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