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与智能建造,加快改革组织方式,全面强化行业管理,努力构建浙江建筑业新发展格局,助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行以机械化为基础、装配式施工和装修为主要形式、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完善设计、生产、施工、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现标准化设计、集成化生产、机械化施工,稳步提高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集成化水平。大力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鼓励培育钢结构龙头企业,推动钢结构建筑全产业链发展。
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和效益。发挥新型建筑工业化系统集成综合优势,加快部品部件体系建设,完善部品部件配套技术,推进构件和部品部件认证工作,建立通用数据库,推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标准化。创新施工组织方式,完善与建筑工业化相适应的精益化施工组织方式,提高装配式建筑的施工机械化水平和效率。优化施工工艺工法,引导施工企业研发与装配式建筑施工相适应的施工工艺工法,提高施工精细化水平。
积极推进装配式装修。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加快装配式装修技术研究,大力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倡导菜单式装修。推广集成装配式卫浴、集成厨房、整体门窗等建筑部品集成化模块化应用。加大装配式装修在商品住房与公建项目中的应用,推动装饰装修标准化。推动装配化内装工业工厂建设,提升装配化装修智能制造水平。
专栏1 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 1.完善钢结构建筑施工验收标准体系,推进构件部品工厂化生产、物流化配送、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智能化运维。 2.推进BIM技术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全生命周期一体化集成应用,加快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提升智能建造水平。 3.提升钢结构企业创新研发、系统集成及工程总承包能力,培育10家以上重点骨干钢结构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培育一批钢结构配套专业化施工队伍。 4.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加大钢结构在高层住宅、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等领域的推广应用。适宜采用装配式结构的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市政桥梁、轨道交通、交通枢纽等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提倡优先采用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 |
提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水平。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提高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的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加大绿色节能建筑发展,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推进绿色建筑与建材协同发展,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装配式建筑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消费比重。到2025年,绿色施工达标率90%以上。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立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推动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编制实施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专项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建筑业领域率先达峰。
强化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将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市县市容环卫专项规划,并强化专项规划实施的刚性,加快建立与市县建筑垃圾产生量相适应的末端处置设施体系。统筹工程回填、堆坡造景、三通一平、资源化利用等多种处置或消纳渠道,扩大和提升市县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能力,确保消纳有空间、利用有去处。
完善建筑垃圾优化治理机制。加强省级顶层设计,制订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机制,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共管共治。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实现建筑垃圾源头产生、途中运输、末端消纳全过程闭环管理。建设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推进省、市、县三级联网和部门数据共享,实现建筑垃圾监管数字化。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强化科技创新,加快构建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和市场化推进机制,提升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着眼源头减量,加快转变建设和建造方式,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和装配式建设,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推进拆装垃圾分类处置,使不同材料的建筑垃圾进入不同的合理消纳渠道。建立完善资源化利用投入激励、产品销售、可持续推进等制度标准,打通资源化产品市场梗阻。
加快建筑业组织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项目,可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发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含联合体)应当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业务。加快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支持专项咨询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转型,加快培育一批涵盖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全领域以及投资决策、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等全阶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探索国际通用的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模式。
推进建筑业企业结构调整。鼓励和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以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向现代企业转型。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推进大型建筑业企业和中小型建筑业企业、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领域的骨干企业向建筑工业化转型,提升工程总承包能力;支持具有产业优势的钢结构、装饰、智能、幕墙等专业承包企业向专业化转型,走“专精特新”道路。积极培育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形成大型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专业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专栏2 数字赋能推进建筑业转型 1.推行智能建造,加大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城市信息模型(CIM)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与创新运用。 2.积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鼓励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以及市政桥梁、轨道交通、交通枢纽等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推行BIM技术和BIM咨询专项服务模式。 3.大力推进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智慧工地相关装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 4.探索具备人机协调、自然交互、自主学习功能的建筑机器人批量应用。 5.加快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物联网 互联网”技术,推广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等设施设备,构建涵盖许可、执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数据云平台,提升质量安全整体智治水平。 |
积极推进智能建造。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与创新运用,提升数字化应用水平。探索建立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加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物流管理、增材制造等技术和智能装备的应用。大力推进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智慧工地相关装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
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建筑市场综合信用分级管理应用的举措,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库,实现信用信息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监督检查、评优评先、工程担保等事项关联,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优化招标投标制度,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坚持择优和竞价相结合、优质优价,探索推行评标定标分离方法。加快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系统对接,推进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严格招标投标执法监管,严肃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利用好国内大循环的新格局,强化对我省建筑企业拓展省外市场的支持。全面落实《长三角区域建筑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协作框架协议》,积极推行“一网通办”和电子证照,加快实现长三角建筑市场一体化。全面参与珠三角、京津冀、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的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省外市场份额。鼓励建筑业国际化发展,紧抓“一带一路”、RCEP、中欧绿色经贸合作机制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机遇,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与央企、大型国企寻求合作,主动布局境外重点区域市场,促进国际工程施工业务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浙江建筑业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加快培育产业工人队伍。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继续做好浙江省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国家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建筑行业职业提升行动,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着力培育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人才队伍。加强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推动建筑企业形成多层次的建筑工人队伍,引导建筑劳务企业转型发展。
强化系统化协同设计能力。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的系统化水平,推广应用通用部品构件,推进工程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设计。强化标准化设计方案审查,以设计带动全产业链纵向横向协同、多专业全面协作,实现设计、生产、施工、维保技术要素的高度融合。
提升数字化技术应用和设计水平。积极推进BIM应用,鼓励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以及市政桥梁、轨道交通、交通枢纽等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推行BIM技术和咨询专项服务模式,从规划许可源头上推进BIM技术应用。培育一批BIM软件开发骨干企业和专业人才,推动研发自主知识产权BIM软件和平台。
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清单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进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建立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考核办法,探索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完善安全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的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
深入实施质量安全标准化行动。加快工程质量责任标准化。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探索建立区域质量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加快风险防控标准化。全面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以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安全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安全防护定型化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快整体智治标准化。加快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 互联网”技术,积极实施质量安全管理“智慧化、信息化、标准化”工程,提升质量安全整体智治水平。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预防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强化轨道交通、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重点危大工程管控,严格控制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有效治理新建住宅工程的渗漏、裂缝等问题,力争“十四五”期末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十三五”末下降10%以上,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比“十三五”末下降20%。
构建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强化多方共同引导,力争工程项目获“鲁班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居全国前列。每年建成一批省、市、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和优质工程,其中建成350个以上省级优良工地、110个以上省级优质工程。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等试点,探索消防验收备案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