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12月20日)上午召开的相关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修订后的《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2011年5月出台的《条例》,是2000年通信行业实施政企分开引入竞争以来,全国第一部规范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但随着电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我省信息通信业的快速发展,条例部分条款已滞后于形势发展。今年11月,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修订后的《条例》。
据了解,新《条例》共三十九条,规范的内容十分丰富,包括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创新活力,推动形成我省电信市场上多种主体相互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电信建设市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