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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第九章 附 则

2022/07/1696 作者:佚名
导读:第四十一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划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划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100433B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规划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划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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