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清远市测绘队,更名为清远市国土资源测绘院,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根据省和市的测绘规划、计划,实施市级基础测绘工作,承担全市统一现代测绘基准的建设和维护;承担市级涉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获取、处理、更新和国家基本比例尺市级基础图件测量工作;承担土地调查、土地动态监测等测绘业务,为国土资源利用、执法等管理工作提供测绘支持;承担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地籍测绘和其他测绘业务;协助测绘管理部门对测绘成果进行检查、验收。核定事业编制28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