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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局机构设置

2022/07/16105 作者:佚名
导读:办公室 职责: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对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催办督查;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政务信息、议案提案、来信来访、新闻宣传、保密、保卫、财务、会议会务、后勤服务、接待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以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勤、劳动工资、人才规划、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工青妇以及

办公室

职责:协助局领导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对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催办督查;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政务信息、议案提案、来信来访、新闻宣传、保密、保卫、财务、会议会务、后勤服务、接待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以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勤、劳动工资、人才规划、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工青妇以及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党务、离退休干部事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劳动保护、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建设科

职责:研究制订实施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区域水利规划和水利专业规划;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计划;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本建设和滩涂围垦工作;负责河道整治、标准海塘建设及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区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指导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组织审查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政管理科

职责:指导水政执法大队做好全区水政执法和水土保持执法工作;负责区水利法制工作,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查处全区的水政违法案件,承办水行政的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开展水法规宣传工作;统一管理和保护水资源,提出限制河道纳污总量意见,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河道排污口的设置;负责涉水项目的审批;负责编制本辖区水资源公报,制订全区水量分配方案;监测河道、水库的水量水质;指导实施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镇供水工作;负责调查、调解、协调水事纠纷;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政执法大队

(区水资源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所)。

职责:受委托负责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加强水行政监察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水政巡查制度,负责征收占用水源、水域补偿费和河道临时占用费及相关罚款;负责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配合水政管理科作好水法规宣传、水法律法规的落实;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海塘管理所

职责:贯彻执行海塘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海塘的日常巡查,对海塘工程检查观测,掌握海塘状态及海岸变化,配合防汛办做好海塘各项防汛、抗台准备和抢险工作;负责对海塘进行日常养护、维修,保障海塘及配套设施的运行安全;开展海塘保护和管理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制止各种危害或破坏海塘安全的行为;负责收取海塘管理有关规费;因地制宜,在海塘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开展综合经营和开发利用;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利工程管理所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职责:负责组织监督水库、水闸、堤防、翻水站等水利水电工程管理、运行、管护、维修及观测,依法保护水利工程设施。负责全区水利经济和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研究水利投入机制、筹资政策和多种经营工作;指导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开展业务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小水电运行人员培训与科技服务、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规程、规范;主持或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查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仲裁受监工程的有关质量争议;参与受监工程的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提出质量评定报告,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优质工程的评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防汛防旱办公室(区水文站)

职责:拟定防汛防台抗旱的有关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掌握雨情、水情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编制和发布汛情、旱情通告;具体实施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检查督促、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毁损工程的修复及有关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总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指导镇(街道)防洪(潮、台)预案的修编,组织审查全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方案。负责全区水文情报、水文科技咨询和服务,包括水文勘测与测绘、收集水文资料,水文资料审查、水文分析计算、水文情况预报;负责全区各类水文网站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水文资料的收集、初审和汇总管理;承担水文遥测工作,及时准确收集、传递水文情报;承办龙湾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总工室

职责: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水利建设的有关技术、业务法规、标准和规范,协助局分管领导负责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建设期设计变更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组织重大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及复杂技术问题的审查及专家咨询工作;参加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工程重大事故的分析、鉴定和处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质控工作;负责对各科室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目标管理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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