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2项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1万吨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散货(含油、气)、集装箱码头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2)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港口装卸成套设备安装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