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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主要内容

2022/07/1682 作者:佚名
导读:一、概述 2012年,我厅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16号)的规定和要求,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水利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为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

一、概述

2012年,我厅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16号)的规定和要求,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展水利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为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体系。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调整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安排人员分批到政务服务大厅进行跟班锻炼,并投入经费40万元,添置设备和统一着装,规定工作人员一律佩戴胸牌上岗。同时,对《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加强了学习宣传。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根据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湖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有关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发布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为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厅机关和厅系统各单位全年共制定、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67项。三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厅党组提出了“党组统一领导、行政主抓,办公室负责推进,各处室和相关单位承办,驻厅纪检监察室监督”的具体要求,明确了水利政务公开各主要内容的具体负责人、承办人、时限要求等,落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明确内容,强化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今年我厅在全省14个市(州)建立了水政监察支队,122个县(市、区)建立了水政监察大队,配备水政执法车辆,归口负责水法规宣传、水事案件查处、水行政强制措施、水事纠纷调处等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厅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主体的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我厅经省政府确认行政许可14项、非行政许可1项、办事服务项目3项。2012年我厅共受理行政许可项目580项,办结580项,办结率100%。三是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为做好行政决策公开,增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我厅健全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建立健全了水利投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利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管理程序。健全了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由驻厅纪检监察室对厅属水利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有关水利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没有通过评估的一律不准施行。四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突出重点、由近及远、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开展了大量的清理、梳理、分类等基础工作,重点将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工作重点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媒体、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规范操作,阳光行政。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到任何举报、投诉,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五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采取会议公开、文件公开、网络公开、媒体公开、公示栏(牌)公开等多种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水利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对凡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会议、专题会议及时邀请有关人员和新闻记者旁听,全年邀请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和有关方面人士100余人次参加了我厅承办或主办的全国和全省水利相关会议。同时,在政务大厅设置公示栏,编印了有关资料,供人查阅。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20条,依托湖南水利网公开信息数2650条,网站点击率达到60多万人次。厅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117人次,借阅文件339件。接受咨询67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28人次,电话咨询186人次。办理厅长来信101封,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涉水政府信息980条(次)。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今年严格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和水利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宜公开的水利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促进了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下步政务公开工作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完善水利政务公开制度。根据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实践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制定下发的《湖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制度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和政务公开监督等制度建设,做到水利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水利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根据厅机关人员情况,争取配备2-3名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对厅属具有行政职能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也要求配备专门人员,共同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

3、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水利政务信息准确安全。为避免水利政府信息公开的随意性,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规范,对公开的信息严格依据程序,认真做好审核把关,严格杜绝错误信息对外公布和失泄密事件发生。

4、继续落实水利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事项和内容根据各处室、各单位职责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处室和个人,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人,使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考核更具科学化、规范化。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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