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创建时期(1956—1959)
1956年1月,水利部批复同意创办湖南省水利学校。1956年2月,首届学生1200余人到位于衡山南岳大庙的临时校址报到。
1956年3月15日,在南岳大庙举行开学典礼,开设农田水利工程和陆地水文两个专业。正式宣告湖南省水利学校成立。
1959年4月,共青团湖南省水利学校委员会成立。
1957年2月,长沙南郊黄土岭校舍相继竣工,全校从南岳大庙北迁长沙新校址上课。
1959年3月,增设水电站动力专业。
曲折迂回时期(1960—1965)
1960年11月,湖南省水利学校与长沙水力发电学校合并,成立湖南电力学院(校址设长沙市金盆岭),内设水利系、电力系和附属中专部。
1962年7月,湖南电力学院撤销,恢复长沙水力发电学校和湖南省水利学校。
1964年5月,湖南土木建筑学校、湖南地质学校撤销,两校部分学生并入湖南省水利学校。
1964年9月,湖南省水利学校恢复正常招生,设农田水利工程、陆地水文和机电排灌三个专业。
1965年6月,湖南省水利学校与湖南电力技工学校合并,改名为湖南省水利电力学校,设中专部和技工部。
十年动乱时期(1966—1976)
1965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展后,十年动乱时期,湖南水利电力学校受到瓦解性的破坏。
1969年3月15日,湖南水利电力学校被宣布撤销,黄土岭校舍大部分让给长沙市供电所等单位使用,原水利电力学校留校教职工和财产全部搬往金盆岭。
1971年7月,原水利电力学校留校教职工与长沙电力学校第二次合并,成立长沙水利电力学校,后改名湖南水利电力学校,校址设在长沙市金盆岭长沙电力学校。
1972年9月,开始试招生一年半进修班。
1973年9月,开始招收农田水利工程三年制学生。
1974年9月,水利类专业师生迁回长沙市黄土岭原校址,成立湖南水利电力学校分校。
1975年7月,增设水利工程建筑、陆地水文和农村水电站专业,并在平江县白水电站建立教学基地。
1977年9月,正式恢复统考招生。
恢复发展时期(1977—2001.7)
1978年9月,经湖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湖南省水利电力学校分成湖南省水利学校和长沙电力学校。湖南省水利学校迁回原址长沙市黄土岭,隶属湖南省水利水电厅领导。
1978年10月,湖南省水利学校启用新印章。
1978年11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增设大专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学制三年,和中专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专业(仅办一届)。
1983年9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湖南省水利水电学校。
1995年4月,被国家教育委员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
1996年3月,在长沙市黄土岭隆重举行湖南省水利水电学校建校四十周年庆典。
1998年9月,在长沙市香樟路成立湖南省水利水电学校东院,承担部分一年级新生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在长沙市金盆岭成立湖南省水利水电学校南院,承担成人教育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
2001年7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湖南省教育厅的规划,湖南省水利水电学校并入长沙电力学院,成立长沙电力学院水利水电学院。
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长沙交通学院和长沙电力学院合并,成立长沙理工大学。原长沙电力学院水利水电学院和长沙交通学院河海工程系合并,更名为长沙理工大学水利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