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在十六年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有力的而显著的为省直单位职工改善自住住房条件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得到省委、省政府和省直单位及其职工的充分肯定,为促进长沙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公报显示:2010年,省直单位归集住房公积金223921.91万元,较上年增加42368.19万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108313.77万元,归集余额为589430.82万元。全年使用住房公积金333641.28万元,其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54595.28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179046.00万元,期末个人贷款余额为462238.63万元,逾期率为0.00037‰。2010年,中心取得增值收益10345.02万元,较上年增长150.87万元, 增值收益10345.02万元当年全部分配完毕,其中:提取中心管理费用598.24万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361.08万元;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385.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