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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

2022/07/1639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 为扎实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今年(2013年)以来,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以公开推动阳光环保建设,以公开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根据人事变动等实际情况,今年(2013年),市环保局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

为扎实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今年(2013年)以来,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以公开推动阳光环保建设,以公开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根据人事变动等实际情况,今年(2013年),市环保局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主任;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形成了局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协调,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有力推进。

二是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工作规范。为使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我局从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编制了《湖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湖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湖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2013年,我局专门召开全市国控污染源企业信息平台运用会议,启动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源企业的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长三角地区重点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促进公开的范围明确、内容规范、程序严密、制度健全的政务公开机制。

三是强化信息管理,接受各界监督。

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程序,以及不准确或不完整信息修正程序,凡是公开发布的信息,均由局领导或局领导委托办公室进行审核和保密审查,对不准确或不完整信息及时予以澄清修正,避免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同时,进一步增强环保工作透明度,注重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对党务政务的意见和要求,及时研究处理并给予反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由局部到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全覆盖

着力加强公开栏目和目录的梳理和管理,做好主动公开。政务公开范围细化为12个类别和41项内容,明确每项内容的公开形式、时限、范围和责任部门。

一是加大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按照中央“统筹城乡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抓好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以“说清湖州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状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作为环境监测的根本任务和目标要求,每天通过新闻媒体和国家、省、市环保门户网站发布PM2.5、PM10、SO2、NO2、AQI等空气质量指标,每月发布“地表水(28个)出入境交界断面水质月报”,同时还定期发布“湖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太湖蓝藻监测预警报告”、“湖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调查与评估”等环境信息,有效地满足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环境信息的需求,为各行各业合理合规开展环境资源的综合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加大项目审批信息公开。本着“惠企便民”的宗旨,不断优化完善我局审批事项办理程序,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等方面的内容,全部通过湖州市行政服务网进行了公开,让企业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做好事项申报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对于企业群众关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保设施设计机构等中介服务类的信息,我局也通过门户网站、环保窗口等方式进行了公开,由业主自行选择,保障了环保中介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专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网页,及时向社会公开环保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共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063条。

三是加大环境整治信息公开。根据浙江省环保厅关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市环保局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加大监测信息公开力度,“四大行业”整治提升、大气复合污染防治、污水厂企业监督监测等工作的相关信息,都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有效保障了公众知情权,消除公众疑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局门户网站,每一季度都会公布“湖州市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评价报告”。我市国控企业于2013年已开始,对末端排放的污染物进行自行监测并自行在浙江省环保厅和湖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监测结果。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重点污染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透明,市局高度重视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力求全面、及时、准确。

四是加大阳光服务信息公开。我局在环保门户网上开设了“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着力抓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全面、客观、及时公开,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管权,将排污企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引导公众更加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通过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对重大项目环评文件和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及时在网上公示,让利害关系人和其他群众充分了解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排放达标等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信息联通。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实掌握当地环境状况,深入了解政府决策措施,切实体会环保工作进展,动态跟踪企业环境行为,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

(三)着力创新方式,推动公开整体水平

当前,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社会各界和群众渴望更多地了解环境质量和环保工作情况,为了适应这种需求,环保部门充分利用现代新型媒体与传统宣传方式,努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信息公开平台。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媒介进行信息公开。建立与上级网络的互通。我局与环保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保厅、省环境监测中心、市委、市政府等建立了网络互通,每天将大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重点污染源等监测结果,通过互联网进行实时传输上报,由上级部门通过自己的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或以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借助新闻媒体影响力大、传播面广、关注度高的优势,做到报纸有文、电视有像、广播有声的常态化,2013年以来在本地新闻媒体刊播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相关报道就达1242多篇(次)。我局在湖州日报建立了“人与环境”专刊,坚持十年不间断,每月出一个版面,至今已出版119期。加强了与中国环境报和浙江日报等重要媒体的合作,2013年以来,刊登湖州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和环境保护专版10余期。通过浙江卫视和湖州电视台,每天公布湖州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建立了环保违法行为媒体公开曝光和道歉制度。2013年12月,我局开通了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充分发挥微博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作用,打造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新平台,着力在新媒体时代做好环保宣传工作。

三是尝试创设工作平台进行信息公开。近年来,我局通过主动尝试一些应时而生的新的公开形式,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创建了环境行政处罚电子平台,实现环保案件的查与处两分离、罚与缴两分离,用“电脑判罚”替代“人脑判罚”,省环保厅和市纪委等可通过互联网随时查看我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推动环境行政处罚“阳光”运作。2013年度,已在门户网公开市本级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0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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