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执法监察支队:
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全州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占)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以下职能划入局机关的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职责;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②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参与编制全州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国家、省、州建设项目的耕地补充任务,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财政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根据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按照以土地整理和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地的原则,参与全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选址、立项、实施和管理。参与制定土地开发整理的有关政策、管理办法等。参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工作。参与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建立并滚动发展全州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参与建立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和补充耕地储备制度;建立全州耕地后备资源项目库、补充耕地储备库。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技术研究、宣传报道、经验交流、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组织和规范单位、个人,土地开发整理公司在州场竞争机制下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推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法人制度、招投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招商引资、交流与合作。承办国土资源局、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③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场需求,拟定并实施有关土地、矿产收购储备规划、计划、方案;根据土地收购计划,统一收购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经营和管理由州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建设用地及无主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的范围;负责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及土地供应前期开发准备工作;管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对收购储备土地进行资金运作。
④ 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加挂档案馆牌子):
负责全州国土资源信息化、电子政务和“金土工程”的建设工作;建立并维护州本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和网络系统;协调相关科室推进业务数据库建设;指导、参与县级远程终端及其数据库的建立、应用和维护;监督国土资源系统执行国家有关信息化工作标准;负责实施国土资源网上政务公开工作,公布非保密的国土资源业务信息和工作动态;负责组织好全州土地、矿产网上报批相关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电子档案的建立、开发,做好档案服务工作。
⑤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接受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个人委托,组织实施国土资源(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的交易行为,提供招标、拍卖和挂牌专家库等技术支持;承担发布国土资源交易信息行情;组织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土地评估前期基础性工作,受州政府或州国土资源局委托,承担地价和矿业权价格管理的相关工作。
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局机关院内水电管理,搞好机关车辆统一管理、调度;协助办公室做好机关办公设备、用品的采购及供应,保障机关办公设备、用品及时发放;管理机关食堂、承办机关来客就餐的接待工作;配合办公室开展局系统重要会议的会务、接待和机关文印、报刊征订、收发工作,负责机关及住宅院内的物业管理,负责培训后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