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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其他事项

2022/07/16126 作者:佚名
导读:(一)矿泉水、地热水和卤水管理的职责分工。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市水利局负责办理《取水许可证》,市国土资源局凭《取水许可证》办理《采矿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卤水开采的管理工作,但应将卤水开采的有关情况、数据等及时通报水利部门。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利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

(一)矿泉水、地热水和卤水管理的职责分工。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市水利局负责办理《取水许可证》,市国土资源局凭《取水许可证》办理《采矿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卤水开采的管理工作,但应将卤水开采的有关情况、数据等及时通报水利部门。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利用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市水利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在河道内采砂先由市水利局批准,并发放《采砂许可证》;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水利局批准的开采范围和开采限量,办理《采矿许可证》。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三)荒滩的职责分工。海洋与渔业部门管理海岸线以下海域和海岸线以上与潮间带相连的用于海水养殖的荒滩,其他荒滩由国土资源部门管理。

(四)“四荒”治理开发的职责分工。水利部门归口管理“四荒”的治理开发工作,制订治理开发规划,搞好综合协调;国土资源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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