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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详细信息

2022/07/1678 作者:佚名
导读:潢川县2012年防汛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五月) 一、今年(2012年)防汛工作形势 潢川县位于大别山北麓,淮河南岸,县境内有淮河、潢河、白露河、寨河、春河、紫泥河6条河流。全县总面积1666.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7万亩,其中沿河低洼地22万亩。全县有7个圩区(来龙圩区、白露河圩区、城关圩区、春河圩区、上油岗圩区、谈店圩区、尤庙圩区),圩堤总长112公里。全县有中小型水库102座,塘、湖、堰、坝

潢川县2012年防汛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五月)

一、今年(2012年)防汛工作形势

潢川县位于大别山北麓,淮河南岸,县境内有淮河、潢河、白露河、寨河、春河、紫泥河6条河流。全县总面积1666.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7万亩,其中沿河低洼地22万亩。全县有7个圩区(来龙圩区、白露河圩区、城关圩区、春河圩区、上油岗圩区、谈店圩区、尤庙圩区),圩堤总长112公里。全县有中小型水库102座,塘、湖、堰、坝33500处,排涝闸36处,拦河枢纽6处,由于地处南北气候交汇的过渡地带,是一个洪涝灾害多发县。

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防汛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从计划安排、资金投入、组织领导等方面都明显加大了力度,防洪工程建设取得很大进展。相继完成了春河治理、上油岗保庄圩、来龙圩堤加高加固、谈店圩区除涝、潢河城关段治理等大型骨干工程。加上每年持续不断地对全县的河道险工、堤防险段、病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以及冬季大规模开展的农田水利建设,使我县的防洪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防汛报汛、气象水文预测预报的快速性和准确性的提高都为防汛工作争取了主动。《水法》、《防洪法》的贯彻实施使防汛工作逐步进入法制化轨道。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种防汛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以及广大干群水患意识的增强都为做好今年(2012年)的防汛工作奠定了基础。

我县防汛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与上级要求以及所担负的防洪除涝任务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潢川的河道战线长,虽然去冬今春对一部分险工进行除险,但是仍有10余处险工险情重大,防洪标准低,配套设施不足,调节能力差。

二是全县病险小型水库多,100座小型水库除10座已除险加固并验收投入使用,26座除险加固工程接近尾工,还有64座没有险险加固,这些水库由于经几十年的运行,在泄洪、坝体防渗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防洪安全问题十分突出。

三是近几年没有发生大的洪水,部分干部群众水患意识逐渐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对洪涝的灾害性缺乏足够认识。

四是城镇和行业防洪标准普遍偏低,基础设施不完善。

五是防洪投入不足,无论是在防洪工程建设还是防汛物料筹备上都不能满足抗洪的需要,排涝闸站普遍缺乏检修、调试,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这些问题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年(2012年)防汛抗旱工作总的要求

做好今年(2012年)的防汛抗旱工作,要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按照全省和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要求,今年(2012年)我县防汛抗旱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市委8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统筹兼顾、防汛抗旱两手抓的方针,早谋划、早部署、早动手,多策并举,强化措施,主动防范,突出重点,确保在规定的洪水标准内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平原排水畅通、城镇保安全、重要交通干线正常运行、企业正常生产,及时有效地应对超标准洪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夺取粮食丰收,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一)河道防汛

河道防汛总的任务是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确保河道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全力抢险,必要时经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适时破堤分洪,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具体要求如下:

淮河:踅孜镇水位达到保证水位34.90米时,确保行洪安全,各项抢险措施必须到位,并做好各项抢险准备,超过这个水位时,踅孜、来龙、上油岗等乡镇抢险突击队员要接受统一指挥,搞好抢险工作,确保堤防不决口,并及时组织转移居民。沿河的来龙、踅孜、上油岗等乡镇要落实责任人员加强对险工部位观察、防守,确保安全。

潢河:虽然潢河城关段进行了拓宽,防洪标准有所提高,但由于运行时间较短,当城镇水位达到和超过警戒水位37.8米时,县政府办、人行、建行、安监局等应会同4个办事处组织抢险人员,做好抢险准备,当水位继续上涨时,各项抢险措施要全部到位,要有计划的组织南城居民转移。对因修筑潢商公路而被切断的城关大堤及修建爱国康居示范点而降低的南城大堤,要落实责任,严加防守,确保南城安全。同时报请县防汛指挥部批准,采取南城四里棚破生产堤分洪措施,确保大堤不决口。沿河的谈店、上油岗、魏岗、来龙等乡镇要严密监视水情变化,及时与县防汛指挥部联系,落实责任人员及抢险措施,加强对险工的防守,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白露河、春河的防汛调度要严格按照县防汛指挥部制定的调度计划执行。沿河各乡镇要制定相应的防洪措施,对沿河的排涝涵闸、堤防险工落实到人,严加防守。并且加强值班,密切注视险情发展,随时与县防汛指挥部保持联系。当白露河北庙集水位达到31.86米时,密切注视河道险工、险段变化,抢险人员及时到位,准备抢险,并组织堤外群众转移。尤其是尚未除险的险工以及魏岗、谈店、等乡镇汛期冲毁的生产堤,要及时组织抢修,并严加防守。

我县主要防洪河道淮河、潢河、白露河要严格按《信阳市主要防洪河道二O一二年防洪任务》执行。其他河道要严格按照县防汛指挥部制定的防洪调度运用计划进行洪水调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各乡镇、场、办事处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洪预案,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备查。要筹集足够数量的木桩、铅丝、编织袋等防汛物料,组建足够的抢险应急队伍,一旦遇超标准洪水要按防洪预案规定实施,各项抢险措施立即到位,统一接受县防汛指挥部的指挥调度,确保大堤及人畜生命财产安全。有关乡镇要组织群众对一些重要的险工险段在汛前采取必要的措施给予加固,确保汛期安全度汛。并及时清除沟河内的路埂、堵坝及其他阻水障碍物,保证排水出路畅通。对排涝沟河上建的各类设施要认真检修,保证涵闸等启闭灵活。

(二)水库防汛

中型水库:邬桥、老龙埂水库要严格按照市防指下达的《信阳市二O一二年汛期水库调度运用计划》运行,由县防指监督执行。水库管理单位及所在乡、镇要筹备充足的防汛物料,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确保度汛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全力抢护主坝,做好下游群众转移的准备。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定时向市防办报汛,并加强与县防指的联系。

小型水库:严格按照县防指制定的《潢川县二O一二年主要河道防洪任务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运行。各乡镇、办事处要切实落实防汛管理责任制,由一名副科级领导担任责任人。对病险水库要限制水位运用,问题严重的要空库度汛。尤其是市防指列出的一些位置险要,重点监测的小型水库,要做到“五有”,即有责任人、有值班人、有管理房、有可靠预警和转移方案,并制定发生险情时及时抢护和安全转移群众的预案,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对正在进行除险加固的水库,参建单位要制定度汛方案,报县防办审查批准后严格执行

去冬今春新开挖的万方大塘未经洪水考验,尤其是位置重要的万方大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科学调度,既要确保度汛安全,又要注意蓄水兴利,以发挥综合效益。

拦河枢纽:双轮河大闸、邓店枢纽、弋阳橡胶坝按市防指下达的《信阳市二O一二年汛期河道调度运用计划》执行;特别是双轮河大闸要密切监视闸墩、工作桥墩断裂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既要保证汛期调度安全泄洪,又要注意蓄水兴利;万大桥、青龙头、西河头等枢纽工程已严重老化,并存有险情,有关乡镇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防护方案,落实抢险队伍,保证工程安全。

(三)城镇防汛

城关是市县重点防汛城镇,由春申办事处、弋阳办事处、老城办事处、定城办事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共同负责,制定出切实有效的城镇防洪预案,报县防指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并在大汛到来前组织对防汛除涝设施、防洪道路、交通车辆、通讯和预警器材、抢险物资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城市河道、排涝沟、排水管道、进出口要进行全面疏挖,确保畅通;要确保在设计标准内降雨不成灾,遇超标准洪水要有应急措施,保证能源、交通等重要生活设施的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小城镇防汛工作的意见》(信政[2010]31号)和市防指《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城镇防汛工作的通知》(信防指[2011] 1号)要求,切实做好小城镇防汛工作,保障小城镇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潢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防汛工作由管委会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开发区安全度汛。

(四)平原及圩区排涝

平原及圩区排涝沟汛前要把阻水路坝和其他障碍物及时拆除,对所有沿河排涝闸站汛前要进行检修调试,并落实好防汛管理责任制,保证能适时启用,做到标准降雨不成灾,超标准降雨及时排,确保洪水不倒流。

各乡镇之间要按照水的自然流势,顾全大局,服从调度,不要互相设障,人为造成涝灾。

(五)渠道防汛

大中型灌区在灌溉期间及降雨退水时要确保渠堤安全,尤其是在大流量、高水位运行情况下,管理单位与渠道所在乡镇要密切观察填方段的渗漏情况,一旦有险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抢修,确保渠堤安全。

(六)行业防汛

交通、能源、电力、学校、工厂企业及其他有防汛任务的部门都要把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防汛预案。工厂企业的防洪保安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防洪方案,对防汛安全设施要抓紧完善和整修,确保防洪标准内安全生产。

(七)山洪灾害防御

我县南部多为浅山区,山洪灾害防御面积大、任务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一步完善防御预案,切实落实防御责任制,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培训和演练,强化广大干群放灾意思,着力提高基础的防御能力,确保迅速、机动、灵活地应对山洪灾害事件。加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预警、通讯设备的管理与使用,监测及预警人员要全天候值班,保证险情、灾情及时预报、传递,保证山洪灾害发生前,危险区群众能及时转移,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

(八)抗旱工作

抗旱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重于抗,抗、抗重于救”的方针,按照《潢川县抗旱预案》进行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对全县抗旱设施和水源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水源问题要制定应急调水方案。全面掌握地下水、地表水的动态变化情况,根据旱情发展态势,及时启动抗旱预案,按照统一调度、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水源进行调配,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三、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

实行行政首长总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是搞好防汛工作的关键。《防洪法》明确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义务。”各级政府一定要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水患意识,动员各行各业各部门主动承担防汛抗洪义务,努力做好防汛工作。对防汛工作一定要抓早、抓实、抓好,做到有备无患,全面落实领导、队伍、方案、物资等各项责任制,特别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针对人事变动后领导班子成员变化较大的情况,各乡镇要尽快调整、充实防汛指挥机构,保证防汛指挥调度正常运转。新任领导要及早上岗到位,进入防汛角色,主动到防汛部门和防洪工程现场了解情况,尽快熟悉防汛工作,切实担当起防汛工作的重任,正确进行防汛抗洪决策指挥。各防汛责任人要按各自的责任地段和责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区或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汛期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防汛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方面的密切配合,各行业、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潢川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要求,认真抓好落实。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是各级政府的防汛办事机构,一定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工作人员予以加强,并明确工作职责。汛期要加强值班,严格办公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分析、通报雨情、水情、汛情及工情变化,为各级领导指挥防汛抢险当好参谋。汛前,各分指挥部及各部门领导要深入到分工防区现场检查防汛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洪水到来时,要现场指挥,身先士卒,确保安全度汛。计划、财政部门要做好防汛工作计划、资金的编制和落实工作;交通部门要对桥涵、路基进行检查,影响安全的要及进整修。对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抢修措施,力保运输畅通。对阻水桥涵要抓紧改建、扩建,保证汛期县乡公路的畅通,对在建的公路桥涵要采取其它措施保证汛期通车。并按要求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电力部门要对输电线路进行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汛期防洪排涝时的正常供电。电信部门要对通讯线路进行认真检查,保证通讯畅通,以利及时准确传递汛情。对重点防汛部门要提前检修。确保通讯畅通。气象局要注意与周边地区联系,及时准确的提供天气情况。水文站要及时与有关河道测流点站联系,及时准确的提供水情、水位、流量,为县防指领导当好参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的生活安排和因灾倒房的重建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制定好山洪防御预案。卫生部门要做好抢险现场抢险队员的及时救护,组织好对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公安部门要搞好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打击破坏防洪工程和通信、水文设施等方面的案件。保险部门要做好防洪保险和灾后理赔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宣传国家防汛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措施,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报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防汛作为全社会的大事,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主动完成任务。在紧急调度特别是涉及部门的利益时,一定要以大局为重,坚决执行抗洪抢险指令。

四、安全度汛和抗旱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抓紧进行汛前检查和度汛工程建设,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主管单位要进行全面自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部组织全面的监督检查。防汛检查主要围绕思想、组织、机构、度汛方案、防洪工程、防汛物资、通讯预警、水情预报等方面进行。

汛前各有关方面要组织重点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检查水库、河道、涵闸、提排站等工程设施。建设局、公用事业局要对城区内排水沟、下水道等工程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电信、交通、能源、学校、工厂企业要按照自身的行业特征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限期逐项落实。并把检查及处理的情况报同级防汛指挥部。

各工程管理单位要对所管理的闸门、启闭机、备用电源等进行认真检修、调试,闸门启闭机要全程试车,保证正常运行。对河道险工险段,病险水库、涵闸要会同有关单位督促检查,落实抢护方案。

对于在建的水利工程,要当作首要任务抓紧、抓好,要集中力量做好堤防基础、险工险段和病险涵闸、病险水库的加固处理。尤其是淮干滩区灾后重建搬迁扫尾工作,来龙乡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务必在大汛到来前完工。并要制定抢护方案。计划、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除险工程经费,落实各项责任制,高标准、高质量地按计划务于汛前完成。

(二)修订完善抗旱预案和防洪应急预案及洪水调度计划,落实好超标准洪水防御措施。为进一步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把工作的基点和目标放在防大汛、抗大旱上,对河道水系、水文特征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编制防洪应急预案,绘制洪水风险图,落实防御超标准洪水措施。对洪水调度科学论证,需要破坝分洪的水库、河道,各级领导要逐级、逐处及时上报并落实责任人和分洪方案、预警及安全转移措施。

(三)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工作。县公安局要组织干警组成抗洪抢险突击队,县人武部要对已组建的抗洪抢险民兵应急大队进行集结演练。各级政府要组建以青年民兵为主的群众防汛抢险队伍,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的乡镇可组织乡直部门人员为主的防汛抢险队伍,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做到官兵相识、任务明确。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种类和出险地段,在汛前有针对性的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实战训练,不断提高抢险水平。做到措施、人员、物料三落实,保证遇险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对防汛任务重的河段要与人武部门取得联系,实行民军联防,共同搞好抗洪。

各乡镇要按照《防洪法》规定的国家和群众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和有关防汛任务的单位,汛前要对防汛仓库进行清理、检查。按规定备齐足够的防汛物料,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还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生器材,以备急用。对物资、供销、粮食等部门储备的防汛物资,要实行动态管理,其存放数量、地点要按时报同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群众性储备的梢秸料、编织袋,由乡(镇)政府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以备调用。

(四)抓紧清除河道阻水障碍和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各乡镇防汛指挥部对本辖区内河道阻水障碍要加强领导,专人负责,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限期组织清除。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开发和修建各类工程设施,必须报请河道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实施。严格杜绝新的违章建筑出现,确保沟河畅通。对沿河滩区的植树造林,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要在行洪滩区外进行(淮河中心外800米,潢河中心外600米,白露河中心外400米),严禁在行洪滩区植树,对在行洪滩区新植的树要抓紧时间清除,确保行洪畅通避免顾此失彼,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五)加强防汛、通讯、汛情测报和洪水调度工作。电信、通讯部门要对通讯设备全面检修,确保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与各乡镇防办及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通讯畅通。水利部门要对自建的防汛通信网进行检查检修,保证畅通。小型水库、河道、山洪灾害和其他防洪工程所需通信报汛设施,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所在乡镇组织有关部门解决。遇紧急情况时,可利用公安、电力、电信等部门的无线通信网络及时传递汛情,必要时利用电视、广播发布汛情通报和调度命令。

(六)科学调度洪水,除害兴利并举。气象、水文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探索洪水规律,随时掌握并提供气象、水文变化趋势,加大科技投入,尽可能提高测报的速度和精度,以利科学调度。各级防办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防洪调度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完善洪水调度方案。水库、河道等工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加强科学调度,坚持除害兴利结合,防洪抗旱并举,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

(七)做好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各级防办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统计和减灾效益分析工作,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做到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防汛与民政、救灾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统一口径。要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快速准确评定洪涝灾情和减灾效益。

(八)严明纪律,依法防汛。防汛工作责任重大,各行各业和有关人员要顾全大局,团结奋斗,严格遵守有关防汛法律法规,依法防汛。严格贯彻执行《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防汛法规。要严格执行各级下达的调度运用计划。对违抗、拖延执行洪水调度命令;借故聚众闹事,干扰工程管理和防汛秩序;拒不清障或设新障;擅自在险工河段挖砂取土,不听劝阻;破坏或盗窃防汛工程设施、防汛物资和通信、水文测报设施;贪污挪用防汛救灾物资、经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损失者,都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

汛期严格执行领导外出报告制度,无论因公或其他事由外出者,必须向主管领导或上级领导报告,批准后方可外出。

对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或防汛指挥部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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