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成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刘正平同志任组长,饶祥明、彭志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人社、国土、财政、经管、公安、民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及霞阳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李园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相关部门临时抽调。在县人社局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股,具体经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联系沟通,积极化解矛盾和纠纷,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广泛宣传动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关系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要加强宣传培训,充分掌握文件和政策精神,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尽可能取得被征地农民的理解和配合,确保社会稳定。
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在进行人员界定、基金征缴、待遇享受、信访维稳等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自作主张,随意放宽或提高标准,乱开政策口子,对工作不力、政策不落实或发生违规违纪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督查考核。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纳入2013年为民办实事考核内容,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查,适时对各相关部门及乡镇的工作进度、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