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
二、 保管和使用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遗失或转交他人,不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三、 按照爆破指令和爆破方案进行爆破作业。
四、 严格遵守国家爆破物品管理制度和矿山《爆破安全规程》及安全操作细则进行安全操作。
五、 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六、 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七、 禁止乱扔、乱放及人为丢失、损坏和私自带上井。
八、 对所履行的职责,因安全使用操作不力、违章违纪、失职、渎职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承担追究。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