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2021 年版)
说明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职业素养、补充新知识新技能,实现人力资源深度开发,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2021 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8 号)为依据,按照《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有关要求,坚持“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专业能力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在充分考虑科技进步、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对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要求的基础上,以客观反映物联网技术发展水平及其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为目标,对物联网工程技术从业人员的专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明确了各等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领域、工作内容以及知识水平、专业能力要求。
二、本《标准》为首次制定,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权重表和附录等五个方面内容。
三、本《标准》的编制工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指导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新大陆科技集团技术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西部分院/重庆信息通信研究院、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昆仑海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物联网应用促进中心、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阿里云研究中心、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创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中电合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麦克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山东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集美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山东科技大学。主要起草人有:谭志彬、张正球、邓立、张炎、龚玉涵、王欣欣、陈旭、吴焕祥、林智清、许力、严冬宇、臧世忠、赵文忠、叶延东、罗大伟、陈涛、陈小贝、尹苏刚、保舜钦、李志刚、陈继胜、柳玉鹏、郑小建、吴垠、单森华、严士政、安健、钱玉文、许宏吉、金天、郭洪飞、李震、郑佳春、魏哲、罗汉江、刘军、朱立才。
五、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员有:林金龙、刘永澎、郑磊、丁恩杰、刘驰、李民赞、王继业、李克、李颋、何小庆、边啸林、郑轶群。
六、本标准的开发得到了左仁贵、邵昕、陈钟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七、本《标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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