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分配计划是指国家和主管物资分配部门对统配、部管物资按部门、地区和使用方向进行分配的计划。它是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国家采用行政手段管理物资的表现形式。其基本特征是: (1) 分配主体是主管物资分配部门,在中央主要是国家计委,在地方主要是各级计委;客体是重要物资的实物数量指标,不以价值形态反映。(2) 列入计划分配的物资不是无偿拨付,而是要依据计划进行商品交换,才能改变物资的所有权。(3) 物资分配计划有明确的执行单位、物资种类、分配数量与用向,必须保证执行,因而它是具有约束力的指令性计划。(4) 按物资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计委只平衡分配由中央直接掌握的统配资源,不包括由地方 (部门) 和企业支配的资源;地方物资分配计划平衡分配地方管理物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