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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栋商品住宅建筑特点

2022/07/16111 作者:佚名
导读:据重庆市公布的试点方案,在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等方面,均作了具体规定。 三类住房纳入首批征收对象 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一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二是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三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据重庆市公布的试点方案,在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等方面,均作了具体规定。

三类住房纳入首批征收对象

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一是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二是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三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之后,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房产税税率分为两类执行

最低税率为0.5%,最高为1.2%

一是对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二是对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其它相关

应税住房计税依据,目前为该房产的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另外,对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应税住房用于出租的,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房产税,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面积是指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免税面积的计算

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买首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有抵扣

扣除免税面积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

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住房的次月。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该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负责征收。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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