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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现场指挥调度方案简介

2022/07/1687 作者:佚名
导读:方案内容 一、基本情况 按照玉树灾区重建工作部署,灾区重建工作用三年时间完成主要任务。大批城乡住房、公共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学校、医院等项目将开工建设,大批勘察设计队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将进入现场。据预测,正常月份平均施工人员为4万人左右,高峰期施工人员可达6万人。玉树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平均海拔高,高寒缺氧;物资保障能力低,建筑材料缺乏;运输通道少,运输难度大;施工场地狭小,

方案内容

一、基本情况

按照玉树灾区重建工作部署,灾区重建工作用三年时间完成主要任务。大批城乡住房、公共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学校、医院等项目将开工建设,大批勘察设计队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将进入现场。据预测,正常月份平均施工人员为4万人左右,高峰期施工人员可达6万人。玉树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平均海拔高,高寒缺氧;物资保障能力低,建筑材料缺乏;运输通道少,运输难度大;施工场地狭小,作业条件差;设计、施工等专业人才短缺,组织管理能力弱;灾后重建任务艰巨,时间紧迫,给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带来很大难度,必须重视和加强重建工程现场指挥调度,以保障重建工程的有序、有效实施。 二、现场指挥调度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一指挥。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确定工程实施的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引导工程施工相对均衡有序进行,并统一负责重建工程现场的指挥调度。

(二)市场调节,减少干预。行政措施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并主要通过经济手段实施现场指挥调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调配作用,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内部安排和管理工作。

(三)以人为本,科学指挥。重建工程现场指挥调度应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特点,科学合理安排重建任务,保障参建人员的身体健康。

(四)加强协调,督促检查。按照安排部署,协调地方政府、对口援建单位、灾后重建部队、武警等的关系,组织灾后重建规划的实施,督促检查重建项目的落实。

三、参建队伍选择和建材、施工机械设备调度

玉树灾后重建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及全国各地的重视和支持,现有省内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专业结构上,完全可以满足灾后重建工作的需要。

(一)确定的对口援建单位。北京市和中国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公司、中国水利水电集团公司对口援建极重灾区;辽宁省和中国铁路建设总公司对口援建重灾区;我省部分地区对口援建一般灾区。

(二)其它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在符合资质条件、具有高原地区建设经验的省内外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中,按照招投标的要求或特事特办的原则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进行确定。特殊情况下经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批准,亦可直接确定参建队伍。

在我省从事工程建设的省内外勘察设计单位中,择优选择勘察、建筑设计、市政设计、公路设计、水利设计的勘察设计单位若干家,承担房建、市政、公路、水利等方面的勘察设计任务。

在我省从事工程建设的省内外施工企业中,择优选择在房建、市政、机电安装、公路、水利、装修等施工方面实力较强的二级以上企业以及建筑劳务企业若干家,作为参与重建工程施工和提供劳务,承担一般灾区和部分重点工程施工和提供劳务。

(三)工程监理单位。择优选择省内外从事房建、市政、公路、水利工程监理的10余家监理企业,承担重建工程建设的监理任务,以保证监理工作质量和队伍稳定。

(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我省从事工程质量检测的企业中,择优选择2—3家企业在玉树地震灾区设立检测分支机构,承担重建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解决玉树地震灾区缺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问题,保障恢复重建工程质量。

(五)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充分发挥玉树州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同时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协调从省内外选派若干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业务熟练、工作扎实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参与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六)施工机械调度。加强施工区域内机械设备的供求信息发布。以施工企业自有设备和市场化租赁相结合,组织引进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在玉树州设立租赁点,由施工企业自行组织租赁。施工企业配足中小型施工机具,并配备专业操作人员和机械维修人员,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建材调度。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提前落实建材需求量。按照《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材供应保障方案》,通过提前安排生产、采购,加强储备、强化调控予以保障;按照《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运输保障方案》对公路运输进行保障。对于城镇交通运输,在施工高峰期采取划定单行道、限制部分机动车辆在一定时段一定路段的通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来保障重建工程施工物资运输需要。

(八)创新重建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对口援建的重建工程项目在符合规划等前提下,实行项目管理公司或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交钥匙”工程,其它重建工程项目在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下,由项目业主按建设程序实施。

(九)援建保障调度。强化现场组织调度系统,全力做好电力、油料、用水、场地等施工保障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施工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主动为援建队伍提供生活补给和医疗防疫等服务。援建单位自行采购材料的运输均要纳入重建整体运输计划。

(十)重建项目行政审核。分别成立省级、州级和县级玉树重建项目行政审核大厅,按照省、州、县项目审核权限划分,统一负责重建项目的相关审核工作。审核大厅由发展改革、经委、建设规划、交通、水利、农牧、林业、国土资源、监察、统计、安监、消防、民宗委、文化等有关部门组成。各组成部门在审核大厅分别设立各自的重建项目审核服务窗口,按照现行职责权限划分,做好项目审核服务工作。

四、组织保障

重建工程现场指挥调度工作由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总体负责。指挥部下设的规划、项目管理协调组和建材、运输、电力、施工保障组分别负责相应建设任务的具体指挥调度工作。

各对口援建单位、大型企业、军队和武警在玉树地区要设立办事处或指挥部等机构,作为现场指挥调度的平台。参与重建的主要规划编制单位、勘查设计单位等必须在玉树地区派驻技术人员,负责相应的衔接协调工作,现场处理必要的规划调整、设计变更事项,解决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协调会议制度。各协调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通报工作情况,沟通信息,及时协调解决重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提供有力保障和高效服务。

(二)计划调度制度。各协调组根据重建规划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施工力量需求计划、建材用量计划、大型机械设备需要量计划等,报灾后重建工程现场指挥调度办公室进行汇总,编制总体分年度各项计划,报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对口支援和社会定向捐建项目,要统一纳入重建工程年度实施计划。

(三)登记备案制度。凡重建工程参建队伍、机械设备、车辆等,均向相应的协调组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台帐,并完善进入和清出制度,为重建工程现场指挥调度做好基础工作。

(四)集中审核制度。重建项目行政审核事项必须在审核大厅内办结。审核大厅各服务窗口之间要加强沟通,重大事项事先应进行协调。项目单位在各阶段的申报资料和审核部门的审核结果通过审核大厅内部资料传送系统实现资源实时共享。

(五)监督检查制度。各协调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协调的事宜,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六)信息沟通制度。各协调组要建立与相关部门、相关企业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反映各方诉求,传达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现场指挥部的安排部署。重建工程建设方面的重要信息由指挥部统一向外界通报、公布。

(七)应急保障制度。针对建设过程中突发出现的施工队伍、建材供应、机械供应短缺问题,安全事故等,各参建单位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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