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成果的评审范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的评审范围暂限于正式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科普音像制品,申报奖励的环保科普成果要突出以传播和普及生态环境知识、方法、思想、文化、精神为宗旨,以提高公众环境科学素质为目的。
以下各项暂不列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的评审范围:
(一)科普论文;
(二)科普报纸和期刊;
(三)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
(四)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和培训教材;
(五)科幻类文学作品;
(六)科普翻译类作品。
所有申报的科普成果应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含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