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具体规定参照《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环办〔2007〕39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
三、申报材料
(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普类)》主体及附件纸版文件2套:
1.科普成果发行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由出版社出具。
2.被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国内外重要出版物中引用、评价该科普作品的材料复印件,及该作品的内容被其他传播方式使用的证明材料。
3.科普成果的质量证明:提交省级印刷质量鉴定机构的印装质量检验报告和新闻出版管理机构或评审机构的编校质量检验报告。
4.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普类)》主体及附件电子文件光盘1套。
(三)科普成果的样本3套,如被译为其他语种的,需同时提供该语种成果的样本3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