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环境工程地质学正处于逐步形成的阶段,尚难给它下一个严密的科学定义。
一般认为,地质环境是指在人类影响下的岩石圈上部(也有人说成地壳上部)。它的上限是地表面,下限是人类作用于地壳的深度。在我国有不少人认为,环境工程地质学不可能把整个地质环境包括在自己的研究范围内,只能研究其中的工程地质环境。对工程地质环境的定义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工程地质环境是指:处于人类活动影响下的那部分地质环境中的、自然地质及工程地质作用和现象与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相互作用及其所发生的变化等。目前影响的深度仅几十米乃至几百米。但是,随着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不断向深部发展,其影响深度将不断增大。另一种认为,工程地质环境是指:由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所改变了的地质环境而形成的、新的地质环境。例如,黄河在郑州以下的河道,是人工河道,就是一种工程地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