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集数据
组织可以使用自已的数据,也可使用其他来源的数据。举例来说,数据的收集可以利用以下方式取得:
A.监督与量测;
B.面谈与观察;
C.定期报告;
D.盘点和生产记录;
E.财务和会计记录;
F.采购记录;
G.环境审查、稽核或评估记录;
H.环境训练记录;
I.科学报告和研究;
J.政府单位、学术机构和非政府组织;
K.供货商和承包商;
L.客户、消费者和利害相关团体;
M.产业公会。
(2)分析和转换数据
收集的数据应加以分析,并转换成能够描述组织环境绩效的信息,以EPE指针的方式表示。为避免造成结果的偏差,所有收集的相关和可靠数据均应列入考虑。数据分析可以包括数据的品质、有效性、足够性和完整性,以便能产生可靠的信息。描述组织环境绩效的信息可经由计算、最佳估算、统计方法、图表方法或利用指引、加总或加权而得。
(3)评估信息
从分析数据而得的信息,以EPIs或ECIs表示,应和组织的环境绩效基准比较。比较的结果可以显示出环境绩效是否有进步或缺失,也有助于了解为何环境绩效基准可以或不能达成。描述组织环境绩效信息和比较结果,应向管理阶层回报,做为采取适宜的管理行动,以作为改进或持续环境绩效水平的依据。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