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1、 本会会员、会员单位专业人员,从事环境艺术教育、策划、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的从业人员(非会员须办理入会手续成为本会会员);
2、 高级职称以上(含),取得环境艺术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环境艺术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或中级职称,取得环境艺术相关的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环境艺术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含),或具有环境艺术专业大专学历或者相近专业并从事环境艺术或者相关业务8年以上的;
3、 在环境艺术及相关机构任职院长、副院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设计师、艺术总监、总工程师、总规划师、总建筑师;
4、 环境艺术成绩突出,有优秀作品和成功案例,获得过中国环境艺术奖一次或全国、省(市)部级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二项,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信誉良好;
5、 在国内、国际、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环境艺术及相关论文五篇以上。
经所在单位或相关行业协会推荐,经中国建设文化艺术协会环境艺术专业委员会认定达到以上5项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