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和我市2012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珠海保税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及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保税商务基地,打造国际贸易平台”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以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为抓手,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拳头”、“尖刀”作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八大、省委全会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1、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监管监察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
2、对区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和发现违法行为的企业查处率达到100%。
3、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的案件及时办理,结案率达到100%。
4、安全监管执法力争实现说理式执法,达到不出现行政复议、行政执法零诉讼。
三、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检查事项确定。
(二)执法检查的要求
1.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运用系统黑名单功能,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强化企业运用系统上报隐患排查工作的自觉性;加大对上报无隐患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对于虚报、瞒报、谎报事故隐患的,依法从严处理;充分运用系统超级检索功能,扩展信息源,辅助办案。
2.建立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全区执法检查情况,树典型,促工作。
3.对园区所有企业一年不少于1次的全面检查,对重点监管企业一年不少于3次的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的,期满后都要及时认真的复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当场予以纠正或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屡次违法、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不服从安全监管的,采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行之有效的手段,从严、从快、从重予以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
(二)规范执法。监管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法活动中,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法程序规定。
(三)强化服务。执法人员要切实增强为区党委、管委会分忧、为企业分忧、为群众分忧的意识,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思想,在监管监察中真正做到“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树立安监执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