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一个理性与感性的完美组合;具有“生态城市”的科学因素和“园林城市”的美学感受,赋予人们健康的生活环境和审美意境。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7年发起,申报城市必须获得“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等称号。
生态园林城市是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目标,是城市发展的一种先进模式。生态园林城市不仅仅是指环境优美、洁净,园林绿化好,而且要在园林城市的基础上,利用生态学原理,通过植树造林,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城市的生态功能,突出城市的生态概念。并保证居民对本市的生态环境有较高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