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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子公务的各种服务需求,电子公务理论皆为之提供了一种重要的和可供选择的模式。之所以说它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模式,是因为它建立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的基础上,与其他模式相比,它是一个标准化的模式。当理论家之间的争论仍然存在时,公共行政的实践者将会尝试和探求新的可能性,这种浮现出来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对于指导公共服务的实践具有突出的意义。
建立在不同类型的假设前提和原则基础上,公共行政者所采取的行为具有显著的不同。如果我们假定政府的责任是为了推动个人的私利,无论是政府还是公民都会有不同的反应和行为机制。从另一方面而言,我们假定政府的责任是为了提高公民责任和权利,建构公共话语体系以及保障公共利益,那么,政府和公民就会采取完全不同的另一套行为方式和反馈机制。新公共服务理论为我国新时期公共服务私营化改革提供了新的可供参考的模式和指导性原则。
况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无疑我们越发地认识的到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政府治理的核心所在。在一个民主社会中,当我们思考治理体制时,关注民主的价值观是极为重要的。当然,像效率与生产力的价值等观念也不能丧失,但是,我们应该把治理体系置于民主、社会与公共利益的广阔背景中去思考。根据标准化的模式来测试,新公共服务所提倡的指导思想和试图建构的理论体系,显然与美国民主的社会基础相一致。那么,我们能否借鉴新公共服务的正确思想来建构我国积极的公共服务体制,这非常重要.当然,在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与理念之改革的基础上。提出的所谓新公共服务只是概念的变化还是实质性的变迁,本身是值得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