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计划
2009年07月31日,国家标准计划《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第4部分:金相分析法》(20090063-T-312)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13)归口上报,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调查分会(TC113SC11)执行,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发布实施
2021年8月20日,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第4部分:金相分析法》(GB/T 16840.4-202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21年8月20日,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第4部分:金相分析法》(GB/T 16840.4-2021)实施,并正式代替此前发布的《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第4部分:金相分析法》(GB/T 16840.4-1997)。
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第4部分:金相分析法》(GB/T 16840.4-2021)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规则起草。
《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第4部分:金相分析法》(GB/T 16840.4-2021)代替《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第4部分:金相分析法》(GB/T 16840.4-1997)。该标准与《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第4部分:金相分析法》(GB/T 16840.4-1997)比较,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
删除了1997年版的全部术语和定义,增加了“短路熔痕”“短路迸溅熔珠”“电热熔痕”和“非电热痕迹”的术语和定义;
更改、完善了金相分析法原理的有关内容;
增加了用于外观形态观察的设备和分析过程中所需的器材与试剂;
更改了侵蚀时间,删除了显微照相、显影和定影和晒相的规定内容;
增加了“方法步骤”一章;
更改、完善了火烧熔痕(熔珠)的金相组织特征、一次短路熔痕(熔珠)的金相组织特征和二次短路熔痕(熔珠)的金相组织特征;
增加了短路熔痕(熔珠)的金相组织特征、短路迸溅熔珠的金相组织特征、电热熔痕的金相组织特征和非电热痕迹的金相组织特征;
增加了“综合判定”一章;
删除了送检及鉴定时应履行的书面程序。
主要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邸曼、赵长征、高伟、张明、夏大维、鄂大志、陈克、阳世群、黄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