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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到底该由谁来主导

2015/08/28444 作者:佚名
导读: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到底该由谁来主导?认定为历史文化建筑后,是保护优先还是利用优先?在羊城论坛上,广州市人大代表、相关专家和多位广州市民就这些热点问题展开讨论。

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

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到底该由谁来主导?认定为历史文化建筑后,是保护优先还是利用优先?在羊城论坛上,广州市人大代表、相关专家和多位广州市民就这些热点问题展开讨论。根据市国资委的普查结果,目前已在全市初步确认了800多处拟推荐的历史建筑,以及3000多处历史面貌建筑。

谁说了算

依法认定,物权人也有话语权

是不是历史文化建筑谁说了算?评论员一鸣态度坚决:我的地盘我做主!“如果我是屋主,政府给我的屋子挂个牌,我认为这是以‘历史文化建筑’的名义强加给我的!”广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曾应枫也认为,没有人比业主更了解房屋的价值,认定部门反而不了解。

广州市人大代表刘莲香则认为,历史建筑是祖宗留给我们共同的财富,不能把它当作私人财产来看待。华南理工大学冯江教授也认为,历史建筑的价值在于它的公共性,作为物权人主必须让渡私人记忆给公共记忆。

对此,广州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李力回应,目前市人大正在审议的《历史文化保护条例》中,政府还是历史文化建筑的认定主体,“但是这个过程当中我们绝不轻视物权人的意见,他们肯定有权利发表意见,因为他们是建筑的法定物权人”。

谁来保护

政府主导,当然也需全民参与

目前广州已经认定了478处历史文化建筑,但市民和嘉宾都反映:保护现状并不令人满意。刘莲香说,高塔街甚至出现64处文物建筑只有3个人管理的情况。那么,已经认定的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主体应该是谁,是政府还是物权人?

曾应枫结合文德路75号民国建筑变为私人装修画工厂案例说:“物权人都没有保护意识,历史文化建筑怎么能得到妥善保护?”评论员刘小刚则认为,在中国,物权人不强势,“小小的物权人很难对抗强大的开发商、各大企业等,所以政府应该处于主导位置”。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副院长朱海仁说,其实《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明确了权利和责任,包括对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的资金、技术支持。但朱海仁也承认,历史文化建筑保护主体还未进入法定概念,它的机制应该是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我们要做的是尽可能划清楚它的界限。

如何监管

靠现代化,颠覆传统巡查方式

不知何时起,在老建筑里喝杯咖啡或者吃顿私房菜成为了流行生活方式,但是老建筑是否经得起这样的“折腾”?李力面对嘉宾“老建筑保护优先还是利用优先”的话题现场解释,一旦成为文物和历史建筑,物权人本身权益一定要受到相应的限制,比如说外立面不是随便可以动的,内部装修、装饰也不可随意变改。

“那我们就应该将老建筑束之高阁?”有市民提出疑问。此问题也引出了另一话题:到底谁来监管对历史文化建筑的利用?充分发挥民间的力量是众多嘉宾达成的共识。

“在各个区在民间建立一些通讯员,能够沟通信息,有定期的月会、周会,可以作为制度固定下来。”曾应枫如此建议;一鸣也说可以引入民间资本,设立专项基金。刘莲香想法更“潮”:“信息化时代,我们可以用无人机航拍的方式,也可建立大数据分析库等,总之依靠现代化而非传统巡查办法。”

文章来源:网络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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