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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工作指南精彩书摘

2022/07/16126 作者:佚名
导读:第三章 项目法人与主要爹建单位关系 项目法人与水利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是一种新型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合同关系。项目法人在工程项目管理上为主体,项目法人对国家和投资方负责。参与工程建设的咨询、设计、监理、施工、物资供应等单位通过招标投标,签订和履行经济合同,为项目法人提供工程建设服务。项目法人应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要学法、懂法、用法,要熟练地运用合同条款、合同语言进行工程建设管理,保证病

第三章 项目法人与主要爹建单位关系 项目法人与水利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是一种新型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合同关系。项目法人在工程项目管理上为主体,项目法人对国家和投资方负责。参与工程建设的咨询、设计、监理、施工、物资供应等单位通过招标投标,签订和履行经济合同,为项目法人提供工程建设服务。项目法人应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要学法、懂法、用法,要熟练地运用合同条款、合同语言进行工程建设管理,保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序讲行。 第一节 项目法人与政府部门的关系 一、政府部门职能 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设中,政府部门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县级以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和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 (一)县级以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 (1)建立省级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数据库,供招标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2)商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筹措和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设资 金,特别是筹措、落实工程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 (3)协助项目法人做好征地移民等外部协调工作。 (4)受理、初审及申报施工、设计、监理、质量检测、蓄水安全等单位资质申请。 (5)受理、初审、汇总、申报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申请等。 (6)组织和委托建设管理专业培训,编印政策、法规汇编,为工程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二)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 政府部门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职责,是依法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并为项目建设和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根据工程建设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起草地方政府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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