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情况

2022/07/16255 作者:佚名
导读: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昆明市盘龙区建设局的职责;划入原昆明市盘龙区房产管理局的职责。 (三)划入昆明市盘龙区旧城改造和拆迁管理局承担的农房建设管理的职责。 (四)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强全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的职责。 (五)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六)加强工程建设标

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昆明市盘龙区建设局的职责;划入原昆明市盘龙区房产管理局的职责。

(三)划入昆明市盘龙区旧城改造和拆迁管理局承担的农房建设管理的职责。

(四)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强全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的职责。

(五)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六)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及建筑节能的职责。

(七)加强农村民居抗震安全、抗震除险和加固改造的职责。

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建筑安装、人防战备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依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对全区新建、加固、改造的市政工程进行验收并负责人防工事的维修、管理和检查。

(三)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备案、配合上级部门进行年检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地产中介组织的审查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区级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政策性审查;负责全区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及灾后重建工作。

(五)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辖区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区房改住房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六)负责按照分工要求承担区级投资的重点工程建设任务。

(七)协调、指导街道(镇)按照规划进行村镇及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审批、管理。

(九)负责辖区直管公房的养护、维修和租赁管理,直管公房出售及公房产权换证工作、私改房产落实政策工作。

(十)负责辖区物业监督管理,对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进行审批,组织对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依据国家和省、市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归集和监管房屋共同维修基金,考评企业业绩、监督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

(十一)依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市政设施管理、维护的相关政策法规,对城区管辖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地下通道等进行维护和管理。

(十二)负责区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墙体改革、建筑节能、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编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