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管理科。
其他事项
(一)昆明市盘龙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要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对辖区内新建加固改造的公共工程进行验收并负责人防工事的维修、管理、检查,对危及地面建筑和交通安全的早期人防工事采取应急措施;合理利用人防工事充分发挥战备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负责拟定和完善空袭时人口疏散方案;参与城市人民防空袭演习、演练;负责辖区内警报通讯系统的维护管理;承担区级人民防空指挥所、人民防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对专业队伍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训练。
(二)将原昆明市盘龙区房产管理局所属房屋拆迁管理处整建制划归昆明市盘龙区旧城改造和拆迁管理局管理。
(三)昆明市盘龙区房产管理局第二房管所更名为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
(四)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昆明市盘龙区道路桥梁管理处、昆明市盘龙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昆明市盘龙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处、昆明市盘龙区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