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2001]99 号文批准,由浙江盾安三尚机电有限公司于2001 年12月19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1 年12 月19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注册号为:3300001008357。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43,181,865 股,每股面值1 元,公司注册资本43,181,865.00 元。 2004 年6月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79 号《关于核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文核准,公司于2004 年6 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2,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1,181,865 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181,865.00 元。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2,8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于2004 年7 月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002011”,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16 号《关于核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07 年12 月25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9,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4.84元,购买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盾安精工)持有的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称盾安禾田)70%股权、珠海华宇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称珠海华宇)70%股权、重庆华超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称重庆华超 )100%股权、天津华信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津华信)100%股权、苏州华越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称苏州华越)100%股权、盾安精工(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称美国精工)100%股权及其拥有的157,379.33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78,483.82平方米房屋建筑物。本次增发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61,181,865 元,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61,181,865.00股。 2008 年6月10 日,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实施后本公司的股本变更为322,363,730.00元,并于2008 年7 月16 日领取工商变更登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注册号为330000000019079。